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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剑光,1918年生,山东莱芜人,原名培之,1937年参加八路军,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建国后历任山东省公安厅处长、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厅长,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兼秘书长、公安部副部长等职。
"我也算是浙江人了,从1954年到浙江省公安厅任职,到1977年离开,这是我人生最重要的阶段。"已经91岁高龄的吕剑光,精神矍铄。说起在浙江的23年时光,他的笑容非常灿烂。
这是一位有着传奇色彩的老人。他经历过战争的洗礼,也遭受过"文革"的迫害。他是总结"枫桥经验"的参与者,是"文革"前夕毛主席来浙江时的警卫者。作为共和国第一代人民警察,老人见证了公安队伍从无到有到走向辉煌的风雨历程。
"杨村经验"成功改造小偷小摸
1954年,吕剑光任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当时的厅长是王芳。
让吕剑光老人至今印象深刻的是,浙江省在群众治安保卫工作中,创造了许多先进的、成功的经验。在诸暨"枫桥经验"之前,还有一个受到刘少奇充分肯定的义乌"杨村经验"。这些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广泛的影响。
吕剑光正是这些经验的总结者之一。老人说起"杨村经验"的由来,往事依然历历在目。1960年,国民经济遭遇困难,群众性的小偷小摸增多,少数公安干警和治保人员简单地采取打骂体罚的做法。那一年,吕剑光去义乌县稠城公社杨村大队调查,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案子:有一个18岁的女孩,要结婚了,偷了人家一件毛衣,大队干部要开会批斗她。吕剑光及时制止了这种做法,认为应该采取狠狠批评的办法,教育她改正,并最后说服了大队干部。
从当年夏天开始,杨村大队干部纠正了对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乱罚乱斗的做法,采取耐心教育、本人检讨、领导记账(有的也不记账)、一般不公布其偷摸行为的办法,帮助和督促他们改正。其中,有一名社员连续偷了9次,到第9次时,干部仍坚持教育,不予公布,使这名社员感激又悔恨,从此积极劳动,再也没偷过。
冬天,吕剑光再次到义乌县,对稠城公社杨村大队教育改造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的经验进行总结。同年12月,省公安厅党组通报了这个经验。
1961年2月,省委向全省地、市、县和人民公社党委转发省公安厅党组关于"杨村经验"的通报,同时转发了东阳县委关于巍山公社因对小偷小摸处理不当连续发生社员自杀事件的报告。省委要求各级党委用转发的两份材料作教材,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坚决纠正对有缺点、错误的社员乱斗、乱罚等错误。
很快,"杨村经验"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关注。在第十一次全国公安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传达了国家主席刘少奇对"杨村大队经验"的谈话精神。徐子荣说:少奇同志非常重视浙江省委批转的"杨村大队经验",有很深的印象。少奇同志说,有一个人搞了9次都没有公布,以后他就改了,公安部门也要学这种"七擒孟获"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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