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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是"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山区县,全县林地面积15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69.2%。近年来,天台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林地资源丰富的优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林地资源流转,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林地规模流转累计达210宗,总面积11.1万亩。通过加快林地流转,有效地激活了林地资源,加快了山区群众奔小康步伐,走出了一条兴林富民的新路子。
加快林地流转的主要做法
调动各方力量,推动林权流转形式多样化。为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快林权流转,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林权流转的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和推动各经济实体参与林权流转,实现了林地流转的多样化。一是政府主导型。就是对林地流转涉及多个行政村,甚至是多个乡镇的,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将林地集中流转后,交给企业开发经营。如在龙穿峡景区的开发建设中,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将景区涉及的500亩林地进行集中流转,使景区开发得以顺利进行,现景区门票年收入超150万元。二是村级组织型。就是由村委会与农户签订土地出租协议,把林地使用权集中于村集体,形成集中连片的待流转林地,统一对外转包,林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起引导和指导作用。如开展林地流转工作较早的泳溪乡,今年通过这一方式流转林地达1000多亩。三是直接流转型。就是各经济主体与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持有人间进行直接的沟通,将林地使用权进行有偿流转,或是以股份合作形式参与开发,这是目前天台林地流转的主要形式,约占全县林地流转总面积的70%左右。
加强政策引导,推动林权流转规模化。林地开发效益相对较低,必须扩大规模,才能取得效益。为了提高林地流转的规模,我们加强了政策引导,对连片流转20亩以上的林地开发项目,由县财政给予每亩200元的补助,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和自身财力,对林地规模流转给予一定的补助。目前,全县林地规模流转中,连片流转300亩以上的有81处,1000亩以上的有21处,3000亩以上的有9处,10000亩以上的有1处。
建立流转机构,推动流转程序规范化。为加快林地流转,县里相继出台了支持各经济实体开展林地流转的若干扶持政策。县林业部门成立了负责全县林地流转工作的临时机构---林权管理中心,加强全县国有托管山林流转的管理。今年2月,在县林权管理中心的指导下,赤城街道妙山经济合作社完成了台州首例村经济合作社对集体统管山林的流转,对400亩集体统管山的林权成功进行了公开招标流转。各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积极引导林地的规范化流转。如泳溪乡成立了"乡林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林地流转的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建立林地流转台账和档案,形成了林地流转规范化的工作格局。
坚持因地制宜,推动流转开发多元化。针对林地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特殊地位,我们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第一要求,以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为第一目标,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林地资源。我们专门成立林权流转开发指导工作组,抓分类指导工作。对坡度25度以上的林地,原则上重点发展工业原料林和用材林;对坡度25度以下的低丘缓坡,重点发展种养殖业、旅游业、农家乐餐饮业等;对分布在城郊附近的低丘缓坡,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大力发展工业和高档住宅区。
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流转保障制度化。建立和落实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和造林、抚育、保护、管理等投入的补贴制度等试点工作,修改完善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开展林业投融资改革和林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工作,率先在县农村合作银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完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使用林权证抵押贷款且用于发展林业生产的,给予50%的财政贴息政策。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以降低林业经营的风险,提高民营经济和广大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消除发展林业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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