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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是改善科技基础条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强省和创新型省份的重大举措
建设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是浙江新形势下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积极探索。近年来,浙江按照"整合、共享、服务、创新"的思路和"政府搭建平台、平台服务企业、企业自主创新"的要求,整合各类创新载体和资源,建设了一批公共科技基础条件、行业和区域创新平台,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科技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浙江建设经验。
一、重大意义
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是"四位一体"科技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新形势,浙江从以抓项目为主,转向环境、人才、平台、项目一起抓,加快了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科研院所、孵化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中介机构等"六个一批"创新载体和公共科技基础条件、行业、区域三类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实践证明,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是集聚、培养、锻炼人才的重要基地,是优化科技公共服务环境的重要载体,是促进产学研合作、共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有效依托。
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是区域创新体系构架的重要支撑。浙江的区域创新体系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色产业基地,也包括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等643家与大院名校共建的创新载体。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在政府推动下,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把企业和科研院校联结在一起,具有技术转移、技术研发、资源共享、孵化企业等功能,是培育高科技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载体,对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
建设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是提高企业和区域创新能力的重大举措。浙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大多数企业没有建立自己研发机构。据统计,浙江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57188家,全省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213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789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99家。另一方面,浙江块状特色经济明显、产业集群众多,但是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建设行业和区域创新平台,有利于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提高企业和行业的创新能力。
建设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积极探索。浙江科技资源相对分散,科研仪器设备利用率不高,大多数仪器设备利用率仅为30%左右。建设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目的是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共享、加强公共服务,这是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建设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还有利于深化产学研合作,把大学、科研院所、企业更加紧密联合起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2004年底,浙江启动了"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省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技术平台"等两个行业创新平台建设试点工作。2006年4月,"省科技文献共建共享平台"等3个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正式启动。2006年11月22 日,在杭州召开了浙江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启动大会,"省现代纺织及装备创新服务平台"等13个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正式开始建设,浙江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进入了全面铺开的新阶段。目前,浙江已启动"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等6个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上虞绿色化工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海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27个行业和区域创新服务平台。近年来,围绕创新平台建设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研究制定平台建设规划。浙江省政府先后颁发了《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把加快创新平台建设作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性工程,提出到2012年建设好8个科技基础条件平台、50个左右行业创新平台和区域创新平台。2006年出台的《浙江省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明确了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
--完善落实平台扶持政策。2006年出台了《浙江省省级行业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对平台建设予以经费支持,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与提高平台整体创新服务水平有关的关键仪器设备、软件等的添置,补助经费一般不超过新增仪器设备总价的50%和新增投资总额的10%,一般不超过市、县政府投入资金的50%。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浙江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机构作用推进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全面规划和部署了创新平台建设的顶层设计,为规范平台建设、管理运行和推进平台应用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政府都把平台建设作为长远的工程来抓,建立稳定资助和项目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持续不断地扩大投入,促进做大做强。目前全省已启动建设的33个重大创新平台计划投入24.9亿元,实际投入15.1亿元,加入平台服务层企业87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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