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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在村民自治、社区治理、企业民主管理、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独具浙江特色的基层民主发展模式。浙江基层民主发展有怎样的内在规律,遵循怎样的发展路径?
基层民主制度和实践,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实践最为活跃、最具有创造力的领域,在中国民主政治的整体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
浙江省基层民主建设是在国家整体发展的大背景下展开的,其发展与其他省份有着不可避免的共性。由于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特性,其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又有着自身的特点和逻辑。
人们在关注浙江发生了什么的同时,也将目光投向了“为什么发生在浙江”的思索。本刊记者就浙江特色的基层民主发展模式及今后的发展路径等问题采访了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宋建勋和调研处处长洪开开。
现实性与本土化:基层民主实践的重要资源
□“敢为人先”的浙江精神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领域,在民主政治领域同样如此。近10年来,浙江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多个“第一”被搬上了“地方政府创新”的领奖台,创新之多居全国前列,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您认为,促进浙江基层民主制度创新的动力是什么?这种制度创新有什么样的特色?
■宋建勋:任何一项制度的创新都源于现实的需要,有人称为“不得不”的现实压力。在浙江,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的蓬勃兴起,使得原来的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情况,诱发了制度变迁,一套新的制度应势而生。
以义乌市为例,义乌拥有全国最大的小商品市场,非公企业占八成以上,外来人口超过本地人口,达70多万。前几年,该市每年发生的劳资纠纷、劳动争议约在1万起左右,有相当一部分得不到及时处理。在一项对于义乌外来务工人员的调查中,有24.27%的被调查者认为“没有组织替自己说话,心里缺乏归属感”。此外,由于收费高,程序繁杂,请不起律师等原因,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在遇到纠纷时,往往不走法律渠道而选择沉默或采取非常规手段。
针对这些现实问题,义乌市总工会开始了维权模式的创新和探索。与此类似,温岭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是在劳资矛盾紧张状态下创设的一项新制度。
由此不难发现,浙江的基层民主创新往往是在发展态势驱动下,为解决具体难题而产生的,具有很强的现实性。也正因为如此,浙江的基层民主坚持了本土化的路线,将各类制度创新扎根到本地的土壤里,地方特色鲜明,讲求实效,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以村民自治为例,余杭区建立了“双述”、“双评”制度,金华有了“五个由民”,衢州产生了“一会制”等,各具特色。
总之,只有一切从实际出发,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求真务实,因地制宜地进行基层民主创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才能有针对性和富有成效,从而避免走形式主义、搞“政治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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