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盼着社保防老,却又因为不能转移到异地而无奈退保。面对流动人员的参保尴尬,新版《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明确提出,要让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在浙江省内实现无障碍“漫游”。同时,国家有关部门也正研究出台相关转移政策,流动人员养老保险有望在全国范围内“通存通兑”。
张成是衢州人,今年才27岁,是个熟练的泥瓦工。靠着这门手艺,他辗转浙江各地打工,日子过得还不错。最近,他心里常挂着一件事:自己是不是也能像城里人一样交养老保险,等将来老了可以靠养老金防老。可是,他又听人说,养老保险不能随身带,如果换个城市打工就得重新来过。为此,他一直犹豫不决,而他身边一些已经买了养老保险的老乡甚至还在考虑要不要退保。
张成的担忧不无道理,不能转移的养老保险,对他们来讲根本起不到养老保险的作用。
为解决像张成这样流动性很强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刚于2008年5月底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版《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特别增加了关于各地对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得设置限制条件的规定,为养老保险省内无障碍“漫游”提供了法律保障。
同时,为防止各地变相出台一些限制政策,也为了减轻各转入地的财政压力,目前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在研究出台流动人员养老保险省内转移的具体接续办法。
新政策一旦实施,在杭州等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地缴了养老保险,不仅换城市打工能随身带走养老保险账户内的资金,退休回家后,还可在当地领养老金。
社保不能随人走,引发“退保潮”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到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这样的社会保障。可在杭州一些城区社会保险服务局的服务大厅里,却不乏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前去办理退保手续。据了解,杭州市上城区和下城区社保局每年办理的外来务工人员退保都在1500起以上,而整个杭州市区,这个数字甚至上万。
应该说,国家推行社保养老,正是为了给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所有企业职工提供更公平合理的养老保障,可是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为何不领这个情?要知道,如果他们中途退保,不仅今后养老得不到保障,而且经济损失将达数万元。
一位业内人士跟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如果交足了15年的养老保险,退休后以平均寿命72岁计算,他领到的12年的退休金将会是他个人账户资金量的4倍左右。相反,如果他中途退保,那只能一次性取走他个人账户的钱,其损失估计在4万元以上。如此算来,中途退保和足额交付领退休金相比,损失不是一星半点。可他们宁愿损失未来几万元的养老金,也要放弃养老保险,那他们的账又是怎么算的?
来自安徽的小刘年纪不大,却已经在外打工好几年了,和工友们相比算得上见多识广。他说,他也想像城里人那样,能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不怕有个小病小灾的,老了以后还能靠它养老。可是,像他们这样的外来务工人员,干了今天都不知道明天会去哪里,而交的保险又不能随身带,如果换个地方干活,以前交的保险就全泡汤了。所以,在小刘看来,这个合同那个保险,都比不上拿到手里的现金实在。
小刘说,他身边也有很多老乡买了养老保险,但他们中很多人都在考虑退保,不是他们不会算这笔账,也不缺退回来的千把块钱,可是一想到每次换个地方打工都转不走,更带不回老家,还是早点退掉取出来算了。
按照现行制度,一个职工在一个地方养老保险要交满15年以上,才能够按月领到养老金。可是,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多半是一年一签,能在一个企业工作15年的实在是少数。而参保农民工一旦调动工作,养老保险只能转走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所以,更多的参保农民工会一次性把个人账户里的钱取走后,再到另一个城市继续参保或者中断。如此一来,这些退保农民工不仅会损失原来社会统筹的那一部分钱,还会影响农民工社保的缴费年限,进而影响他们退休后享受退休金的额度。
农民工的流动性大,但是由于受财政体制和统筹地政策因素的制约,在跨统筹地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还存在较大的障碍。因此,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一直不高。
据2008年初召开的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统计,目前我省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只有200多万,大部分人员属于频繁流动的参保人员。其中,养老保险跨统筹区域转移问题,仍是我省乃至全国养老保险推进“全覆盖”的最大难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