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9月2日电 据《绍兴晚报》报道鲁迅之子周海婴状告绍兴鲁迅外国语学校侵害鲁迅姓名权一案,8月30日上午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周海婴在起诉状里称:“鲁外”是一所民办学校,其未经许可便从2000年4月起,擅自将鲁迅姓名使用于校名中,并在对外招生时广为宣传。与此同时,“鲁外”还擅自将镶有“鲁迅”字样的金属条使用于校舍台阶上,任人践踏。原告曾多次与“鲁外”交涉,希望以协商方式解决,但由于被告缺少诚意,一直未果。周海婴要求绍兴鲁迅外国语学校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周海婴代理人提出:“鲁外”每年必须向周海婴交5万元的姓名使用费。
据了解,此前双方曾进行协商,并初步达成意向,“鲁外”以50万元买入冠名权,但周海婴以对方不履约为由提起诉讼。
在法庭上,周海婴的法律顾问说,在绍兴所有公益事业(包括学校和单位)使用鲁迅冠名权,鲁迅的家人都没有异议。
庭审结束后,绍兴鲁迅外国语学校董事长陈叶水才匆匆赶到法庭。他说,他以为是调解才来的。他认为,别的学校可以冠用鲁迅名字而不必拿出钱,却只要求“鲁外”拿出钱,这不合情理、法理。
当天下午,双方在法院进行了调解,但没有达成协议。(周能兵 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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