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2000年4月7日电(记者慎海雄)鲁迅先生笔下的“咸亨”二字,如今身价不菲。有关专家近日对浙江咸亨实业集团公司的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确定这家公司拥有的“咸亨”商标权无形资产为1.5458亿元。
位于绍兴兰亭的浙江咸亨实业集团公司以生产“咸亨老酒”闻名于世。据公司总经理张尚明介绍,80年代初,他在兴办酒厂时,从鲁迅先生的作品中受到启发,决定打“咸亨”牌,生产“咸亨老酒”,结果产品畅销海内外。“咸亨”寓意通达顺利。用“咸亨”作黄酒的商标不仅具有绍兴酒的馥郁香气,而且给人以文化审美的享受,把黄酒与文化有机结合在了一起。从1987年以来,“咸亨”牌黄酒不仅夺得了浙江省第一块黄酒类的著名商标,还连夺5项国内外食品博览会的金牌和银牌奖。
北京北方亚事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的专家根据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对“咸亨”商标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专家对评估的范围、依据、方法和评估起止时间、基准日等进行全面考察评定,最后得出结果,确定评估基准日1999年6月30日的“咸亨”商标权无形资产价值人民币1.5458亿元。张尚明表示,鲁迅先生留给故乡的这笔宝贵财富,一定要保护和利用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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