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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陈继来呼吁:抓尽天下“龚建平”

  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8日电 北京报道 昨天,记者采访了“反黑斗士”、来自浙江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提出议案的陈继来先生,请他就龚建平案的几个焦点问题谈谈看法。

  记者:您怎样看待龚建平被拘?

  陈继来:我首先要称赞北京警方,最高检司法解释出台后,我的心情并不轻松,在我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相当严重。北京警方能够坚决地执行司法解释,将龚建平拘留,这本身超出了打击“黑哨”的意义,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如果各地都能像北京警方那样,那张建平、王建平们早该落网了。据我了解,2月25日最高检发出通知后,北京警方立即派调查组来到杭州,取得第一手证据。他们工作非常认真,我很满意。

  记者:有人称龚建平可能被无罪释放,您认为可能性如何?

  陈继来:我认为龚建平绝不可能无罪释放,首先,最高检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最高法院也明确表示“黑哨”事件属公诉案件,最高检、最高法如此默契,绝非偶然。律师所说的理由要我看来是站不住脚的。国家的法律摆在那里,不管你怎么辩,法律面前乃人人平等。

  记者:那么,他是否有可能取保候审?

  陈继来:可能性也不大,如果龚建平真的只收了4万元,那现在他早该取保候审了,至今,他没有被取保候审,恐怕问题不止这4万元,我可以透露一些消息,有人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他的问题很严重,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记者:现在,有这样一种说法,最高检出台司法解释、公安机关抓龚建平,很大程度是在你们46人签名的压力下搞的,龚放不出来,也是怕向人大代表交不了差,对此,您怎么看?

  陈继来:人大代表是监督法律实施的。我们46人的议案的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这是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最好的体现,如果“黑哨”问题我们人大代表不提议案,也许龚建平就不会被抓。

  但是,人大代表决不是特殊公民,不能干涉法律的正常运作,如果龚建平真被判无罪,只要法律上能行得通,我们也能接受。但是,如果未按法律办事,那我们将行使监督权。

  记者:近日,龚建平案被炒得很热,各种版本在全国各地不断地出现,您怎么看这一现象?

  陈继来:龚建平案被炒得很热,决不是坏事,下步无论是逮捕还是宣判,都一览无余地暴露在全社会面前,任何暗箱操作都将失去生存的地方。但是,我希望对龚建平的问题不要任意夸大,龚建平案和其它刑事案件是一样的,对别人怎么样,对他也怎么样。不要因为社会舆论关注而加重对龚的处罚。现在,全国上下正在积极提倡“依法治国”,“依法治体”,我希望龚案能成为它们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一桩简单的刑事案。(据《21世纪体育报》/王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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