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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留合法 判刑困难
          ----给“问题裁判”定罪不容易

  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29日电 在北京籍裁判龚建平因“涉嫌商业受贿”被公安机关拘留之后,“问题裁判”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昨天记者在咨询业内人士之后发现,以“商业受贿”来给龚建平定罪判刑现在看来比较困难。

  拘留程序:合法

  在龚建平被宣武分局拘留审查后,很多人对此产生疑问,认为拘留龚建平的应该是海淀分局,由宣武分局拘留龚建平似乎不符合法律程序。但据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最高检察院给公安部门下达了“可以按照商业受贿进行审查问题裁判”的通知,根据高检的精神,公安部门可以指派任何下属的公安机关对龚建平进行拘留审查,所以在拘留龚建平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地方。

  依法判刑:困难

  据业内人士称,龚建平被量以重刑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龚不具备商业受贿的主体资格。他不是公司企业法人,只是中国足协这个社会团体下属的裁判委员会的委派执法人员,代表社会团体,而商业受贿的主体中并不包括社会团体。同样,“渎职罪”也不适用于龚建平,因为只有国家公务人员才会构成“渎职罪”。所以现在“龚建平事件”处于一个法律空白区,即使现在出台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但根据“法不既往”的精神,用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给龚建平定罪的可能性也不大。虽然最高检察院下达了“可以按照商业受贿进行审查问题裁判”的通知,但这个通知并不是司法解释。可以依据高检的精神进行审查,但并不能将此作为量刑定罪的依据。

  另外,一些媒体所说的“监察部介入此事”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监察部查的是国家干部,龚建平显然不够这个资格。如果是国家监察部介入,那么要查的就不是龚建平个人的受贿问题了,而应该是跟此事有关的官方人员。

  取保候审:可能

  据悉,现在龚建平的案件正处于审查阶段,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0天,如果在审查期间有确凿证据证明龚确实触犯了法律,那么公安机关可以在此期间向检察院提请逮捕;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公安机关就会释放嫌疑人。对一时没有证据证明的,公安机关一般采取的方式是取保候审。所以各界可以在公安机关拘留龚30天后所采取的方式来看事态的发展。不过一位律师表示,就算检察院批准了逮捕,也不代表在法庭上就会被判刑。(据《北京晨报》/肖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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