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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处开到了妇保医院 省民政厅:做法欠妥
新华网浙江频道( 2009-11-07 07:58:03 ) 来源: 今日早报 编辑: 王彬彬

    当你怀着激动的心情和爱人走进婚姻登记处时,却发现得先经过医院大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近日,记者跟随省民政厅督查组,对全省11个市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了规范化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婚姻登记机构都能够为大家提供规范化服务,但也有些婚姻登记机构还是存在选址不恰当,强制婚检、乱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问题。

    在医院结婚新人觉得不吉利

    富阳的新婚夫妇们现在一提起去结婚登记就满脸尴尬,因为他们的婚姻登记处设在了妇幼保健院。

    “有点不吉利,想想我是在医院里结婚的,觉得后背直发凉。”刚登记完的富阳小张夫妇说,

    据了解,富阳去年推出了“婚检、登记一站式”服务,将婚姻登记与婚检一起放在了市妇保院,方便新人在登记前做婚检。富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设在门诊大楼5楼。

    一位正准备结婚的李小姐说,大红喜事放在医院,心里总感受很不舒服,婚检中心与结婚登记放在一起,婚检是方便了,但是和医院在一起总是不合适。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负责人说,婚姻登记机关放在医院的确不合适,婚姻登记机关是代表政府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能的机关,与医疗保健机构在功能定位和价值取向上完全不同。

    在督查中,还发现富阳、路桥等少数婚姻登记机关也设在当地的妇幼保健院,而个别地方更是出台了强制婚检的文件。

    “强制婚检既不符合有关法律政策,也与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宗旨相违背,希望他们能够尽早改变这种状况,设在医院里的婚姻登记机关,建议尽早搬出来。”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负责人说。

    一个人一年连开6张“无婚证明”

    “这是你的证明,拿好了!”登记员把一纸“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交给了小张,而他身后还有两位年轻人等着开证明,这是记者在乐清婚姻登记处看到的一幕。

    小张说,这已经是他在一年内开的第6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了,主要是为了买房子,有时候一次开几份,反正也方便。

    乐清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无奈地说:“好好的婚姻登记处,没想到工作量都花在开无婚证明上了。”

    据统计,自2004年4月到2008年底,全省各地共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63.51万份,出具证明数量逐年增加。而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主要用于银行贷款或担保、房产过户、继承遗产、户口迁移、出国留学等事项,其中银行贷款(房贷、车贷)等占了80%。

    省民政厅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严格意义上讲,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不具有法律效力。一部分已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利用婚姻登记机关只能为本辖区常住户口人员办理出证的规定,隐瞒已婚事实,在不登记的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出具证明,极易出现涉及经济、财产的风险隐患。

    为此,省民政厅建议我省取消由民政部门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做法,或者在具体工作上做一些调整,以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

    记者 王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