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焦点网谈 | 人事 | 记者 | 直播 | 网群 | 浙商 | 房产 | 旅游 | 杂志秀 | 中国政府网 | 浙江政务
·专题 ·直播 ·青少年
·头条 ·要闻 ·时事
·社会 ·产经 ·文体
·科教 ·IT ·杭州
::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 关于我们 ::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头条新闻
浙江:承储企业虚报瞒报储备粮库存的可罚5万元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8-08-11 16:21:07)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编辑:晓明

    新华社杭州8月10日电(记者 岳德亮)为保证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浙江省政府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储备粮承储(代储)企业应当对地方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虚报、瞒报储备粮库存的最高可罚5万元。

    浙江省政府指出,承储企业应当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档案,严格执行地方储备粮储存情况定期检查和品质检测制度;发现地方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上报本级粮食部门。承储企业应当建立地方储备粮库存实物台账,做到地方储备粮账实相符。

    同时,承储企业不得在地方储备粮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不得擅自串换品种、变更储存库点。

    浙江省政府同时给出了违规处罚标准。承储(代储)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粮食部门责令其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报、瞒报地方储备粮数量的;在地方储备粮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擅自串换地方储备粮品种和质量等级的等等。

    此外,承储(代储)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粮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入库的地方储备粮不符合质量等级和国家标准要求,或者不建立质量档案,或者出入库粮食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对地方储备粮未实行专仓储存等,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发现问题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重大问题不及时报告或者隐瞒事实的。(完)

    

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打印本稿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精彩图片
杂志秀 浙商 江南E游
·《政策瞭望》2008/07
·《政策瞭望》2008/06
·《政策瞭望》2008/05
·《政策瞭望》2008/04
·清明3天假5成人选短途游 五一出行比例将大幅下降
·探秘苏格兰的神话禁地(组图)
·济州岛:烟花三月邂逅浪漫(图)
·西溪等您踏雪寻香
图片精选
焦点网谈
·试验田里“天价水稻”是否值“天价”?
·医院:开张外配处方到底有多难?
·太痴迷?太封闭?网络让你"宅"了吗?
·掌上阅读,几家欢喜几家愁?
·"婚宴黄牛"登场 奥运年办婚礼不容易
·"浙最牛县中"学生需要怎样的高考教育
·教工炒股 校长“兜底”?
·揭开“饭局面试”背后的真相
·一餐万元,西湖餐饮船上的"高档"争端
·"美丽垃圾"泛滥:都是过度包装惹的祸?
分类新闻
[时事] 以美加为鉴推进杭州发展
[社会] 浙江诸暨投入130万组建13支村级义务消防队
[产经] “草根”怎样实现梦想最重要的是尝试的勇气
[科教] 今天是第五个公交让座日 请大学生多行动
[杭州] 杭州赴京机票价格开始下调
[地市] 绍兴新昌40多个村农民抱团“种文化”
[文体] “余杭滚灯”全体演职人员昨凯旋
[ IT ] 新华社与中国电信联手打造新华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