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1日电 (记者 岳德亮)为缓解成品油等价格调整引起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杭州市政府日前决定,在今年已三次向市区低保、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的基础上,向市区困难群众发放第四次物价补贴。
补贴对象为截至今年7月31日,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城乡低保及困难家庭中实际享受低保、困难待遇的人员。
根据杭州市政府的规定,补贴标准定为城镇低保、困难家庭实际享受成员每人发放45元;农村低保家庭实际享受成员每人发放30元。在8月6日前发放到位。
今年上半年,除1月份外,杭州有5个月的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7%以上。其中3月份单月涨幅7.4%,创11年来新高。上半年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6.9%。(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