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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电子商务新规遭遇尴尬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8-07-22 16:58:17)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综合 编辑:晓明

     《监管意见》要求网络商家8月1日起“持证经营”,业内质疑之声不断

    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22日电  7月2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网上公布《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从8月1日起,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均应依法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和以往各类行业规范出台,各方积极欢迎配合不同,眼看着这个“监管新规”马上就要进入实施阶段了,业内各方的质疑之声却越来越强烈。

    网络文章:认证机构随即跟进 新规幕后疑有“猫腻”

    根据《意见》同时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2008年底前,在其设立的商务网站、网上商店或宣传网页首页下方,建立“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公示”链接,指向其信息公示子页面,所公示的主体资格信息必须真实。主体资格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予以更新。

    7月11日,IT专业网站比特网发了一篇名为《网店执照:红色认证后的500元出处》的文章,直指北京市工商局要求网店登记注册幕后有“猫腻”——文中说,7月8日,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透露,北京市工商局目前已经初步具备搜查网上无照黑店的技术,将发现一起关一起。这种搜查来自一家名为华源润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名索验证”——国内工商企业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平台上写着通过身份验证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都在其企业名称后面悬挂红色图标“名索验证”,用户只要点击该图标,就可以实时在线查看经过验证后的该企业的工商身份信息。该网的“验证标签”还写着,红与白的经典搭配、印章的特殊造型体现了名索验证的权威性;同时,也代表着验证过的企业工商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申请验证的企业,每年需交纳500元的验证费用给名索。

    此消息一发,在网民中掀起了“北京市工商局与名索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讨论,更是引来大批媒体报道。名索网随即在其“名索验证”中滚动发布重要声明,“名索验证与近期工商局出台之《加强电子商务监管的意见》里所提及的‘网上开店办照以及公示经营主体信息’无关。本网站将保留对比特网失实报道追诉的权利。”

    7月17日,《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以网店店家身份致电名索客服中心。客服人员说:“营业执照应到工商部门去注册登记。我们只是和北京市工商局有合作,我们可以直接调用北京市工商局数据库,通过我们平台可以查询在工商注册过的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注册资本、法人、年鉴信息等。”至于说做了“名索验证”的好处时,客服人员表示,“可做可不做啊,如果做了,别人登陆该网站,会有一个标志,用户点开以后就可以看到这个企业的信息。”

    7月18日信息,北京市工商局特别交易管理处处长王靖表示:“北京市工商局没有授权任何一家企业代理网络认证。目前我局正积极研究一些技术手段以应对互联网上一些管理服务问题。”

    据了解,自《意见》出台后,目前已有中国商品网、煤炭网、中国建筑装饰网等近10家电子商务网站陆续对其平台内数十万用户完成了身份验证。其中,中国商品网、煤炭网等电子商务平台内北京、天津、河北、陕西等省的网商已经开始正式使用“名索验证”。《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登陆中国商品网,点开其首页“注册用户推介”栏,随意点击进入其中一家北京公司的“企业基本信息”页面,页面中显示的“工商登记”中的“详细信息”恰恰是“名索验证企业展示信息”。

    “就表面来看,这两者之间确实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这是巧合,也太巧了吧。”正望咨询总裁吕伯望质疑。

    C2C企业:“密切关注积极配合” 三大巨头一头雾水

    “北京市这次的举动很大。从北京市2007年12月1日的《北京市信息促进化条例》实施开始,要求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到2008年3月,北京市工商局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稿》出台,规定北京市盈利性网店需领营业执照;再到7月2日正式出台《意见》,规定从8月1日起,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均应依法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从连续的这几个步骤看来,北京市工商局监管电子商务的决心很明显。”易观国际分析师曹飞向《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分析。

    “影响最大的应该在C2C这边。目前C2C市场在营业的店铺规模超过100万”,曹飞分析,“这些个人店家大都没有工商要求的营业执照。”

    但记者发现,国内三大C2C平台商淘宝、易趣、拍拍却对北京市工商局的“严整”显得一头雾水。

    7月2日,《意见》公布后,淘宝和易趣就分别表示,自己平台的服务器在杭州、上海,自己平台上的北京店家不属于北京市工商局《意见》中所指的对象。7月9日,《北京晚报》援引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表态称,购物平台网站上的“北京卖家”都将服从于网店新规,即淘宝、易趣的北京店家都在划定范围内。

    记者联系上淘宝、易趣的公关人员。他们表示将“密切关注、积极配合”。但记者发现,对于如何配合,他们显得有点茫然,面对即将执行的《意见》,尚未见具体应对措施发布。

    对淘宝、易趣从“误解”到“理解”这个过程,曹飞认为:“《意见》出台了,且8月1日马上要执行了,但像淘宝、易趣这样的C2C厂商,对参与、管辖范围上还没有任何了解。这说明,北京市工商局之前和厂商间没做更多沟通。如果和淘宝、易趣的沟通都没做好的话,《意见》执行起来,难度会非常大。”据易观国际数据,电子商务市场大致分为企业间的B2B交易平台和零售市场的B2C、C2C两大类,2007年全年C2C占了电子商务零售市场交易规模的91%。淘宝份额占七成。

    记者同时也联系了C2C三大巨头之一的腾讯拍拍网,拍拍公关表示,拍拍网暂时还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目前对此事正在密切关注。

    行业专家意见一:行规已经相对完善 工商无需另起炉灶

    “北京市工商局要求C2C平台上的店家现在办执照,如果真按《意见》严格执行的话,的确显得急了些。”曹飞说。

    C2C业务是基于第三方平台协议进行的,曹飞认为,北京市工商局对这块市场的监管,从不影响市场发展的角度出发,应该和C2C厂商淘宝、易趣、拍拍等沟通,修改他们的交易保障协议来实现对这个市场的监管。

    淘宝、易趣、拍拍等已经形成了较完善的监管机制,北京市工商局从行政的角度加以配合监管就好了,正望咨询总裁吕伯望认为,如果北京市工商局完全介入,另起炉灶重新登记建立监管机制,无疑会打破C2C已经建立起的监管机制。

    据了解,在监管卖家、保障买家利益方面,淘宝、易趣、拍拍分别推出了支付宝、安付通、诚信通第三方支付平台;淘宝网推出了消费者保障计划,参与该计划的卖家,必须提前交付一定额度保证金,对出售的商品进行自我担保的服务。然后,淘宝对一些商品都会设置一个“价格高压线”,一旦相关商品价格设置低于该价格,立即会在他们内部系统显示出来,纳入他们高度关注名单。卖家在淘宝网开店必须用身份证进行认证,一旦发现有严重售假行为,轻则3~5年重则永久禁止此身份再在淘宝上开店,出售商品等等;易趣实行“卖家实名制”认证,易趣通过银行实名认证,可以追查卖家身份,严格把关卖家资格。同时,易趣的“品质卖家保障”更做出7天包退,14天包换,先行赔付等承诺,让买家进一步受到保护。同时,易趣有一支日夜监控网络安全的客服团队“网络警察”。依靠完备的系统后台工具支持、方便易寻的用户举报入口和智能善析的内部监控体系、定期有效的质量控制以及完善的流程控制体系,“网络警察”们积极与工商、网监、315等政府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致力打击网络欺诈行为等等。

    在教育买家方面,淘宝提醒用户尽量选信用度高信用评价好的商家,但也不能盲目。查看卖家获得的好评数,同时还应该查看卖家以往的交易记录、金额等详情,以确保卖家的可信度。还要看卖家的好评是作为卖家还是作为买家获得的。如果卖家有鼓励和差评的记录,建议买家看获得评价的原因和解释等等;易趣教育消费者不要因为急于成交而通过留言方式留下个人联系方式与卖家私下交易,因为如此一来,网站就无法掌握真实的交易纪录与信息,也没有办法接受和处理一旦发生交易纠纷后的投诉。妥善保管所有交易凭证。消费者在完成交易后,应向卖家索要收据或者凭证,并妥善保管汇款单据等,同时保留与卖家的往来邮件,以备不时之需等等。

    吕伯望认为,C2C厂商已经建立的保障买家利益机制,比传统商家的还要完善。比如,用户没办法查看传统商家的信用度、不可能从传统商家处得到先行赔付承诺等等。而这些,C2C平台上都能提供。

    同时,据易观国际数据,用户网上购物(C2C)不满意,想要退换但没成功的比例是8%,很费周折才退换成功的比例是4.2%。

    此外,据正望咨询2007年度的网上购物调查数据:网上购物消费者对C2C平台有极高的忠诚度,京沪穗深分别只有2.8%和5.1%的网购消费者以后不打算继续在网上购物或减少在网上购物。

    “当然,我不否认C2C平台上确实存在欺诈、卖假品、盗版的情况。这些需要政府部门去管,但这种管应该是和C2C厂商形成互补。毕竟C2C厂商的监管权利有限,需要政府配合严厉查处。”吕伯望说。

    行业专家意见二:网络世界难分区域 地方法规执行困难

    继北京之后,重庆等地也将全面监管电子商务。据《重庆商报》消息,重庆将于9月下旬或10月正式发布电子商务监管工作意见。且据重庆工商局相关人士透露,重庆市工商局的监管意见与北京的大体一样。“互联网无国界、无地界,当行政区划面对这张网时,如果仍旧按前互联网时代那样画地为牢式管理,不但监管会流于形式,还会造成行政浪费,甚至会阻碍互联网发展。”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律师对《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说。

    曹飞分析,如果按地域性监管电子商务的话,推介起来会非常难。当先监管跟后监管有一些差别的时候,会直接对C2C业务产生浪费。比如,北京的卖家会考虑规避北京的监管,先将店址改为河北。等过几天河北又表示要监管电子商务了,他有可能迁去其他尚未监管的省市。如果哪天全国都开始监管电子商务了,店家可能又有新的打算。

    “而且每个地方也有法规衔接的问题。如果遇到地方跟地方之间法规有冲突,而网店店家又是在同一个C2C平台上做生意。这时该怎么处理?”邱宝昌说。

    据《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了解,在已经宣布监管电子商务的北京市和即将正式宣布监管电子商务的重庆市之间,已经存在了不同的工商管理方式,北京市早已没有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一说,而重庆市个体户依然需要每月向工商部门缴纳相应的管理费。

    据了解,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共同制定的《关于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暂行规定》,其实在1998年1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7号)中已经被废止了。但截至目前,全国仅有北京市和天津市全面彻底地取消了工商收费。

    “管理涉及到利益问题。地方间、部门间见哪里有利了就一起上,加上互联网又是块大肥肉”,邱宝昌坦言,“电子商务该管,毕竟互联网有他的弊端,电子商务里也出现了一些不法现象。但不能诸侯割据式管理,应有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出台政策、细则加以规范。”

    行业专家意见三:将网商等同“个体户” 混为一谈不利发展

    “忽视C2C特征,将网店店家等同于传统工商个体户是《意见》的又一明显弊端”,吕伯望表示,“C2C上的店家大多是个人用业余时间,凭着不同的出发点,个人在网上进行商品交易。不需要库存、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很多是在家里),在各种流动情况下,打理店铺。”

    而《意见》中多种要求不是C2C平台上很多业余店家能做到的,比如,《意见》中规定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其登记注册按照《关于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经营住所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应提交包括居委会或业委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证明文件在内的三类文件和证件,否则,工商部门将不予办理登记注册。     

    “C2C店家里有的是租房的人,他们突然找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开证明,要证件,别人会同意吗;C2C店家里有很多学生,他们住学校集体宿舍,又找谁开证明呢;再加上到工商注册登记执照时烦琐的手续、审计,每年的执照年鉴等等。这些因素相加,恐怕很多赚钱不太迫切的店家会选择不给自己添麻烦,而退出C2C市场。”吕伯望分析。

    据正望咨询数据,C2C平台上抱着个人业余经营,不以赚钱为目的的店家中京沪穗占51.0%,汉蓉占 55.9%;在个人兼职经营,赚点额外收入的店家中京沪穗占34.2%,汉蓉占39.9%。

    C2C平台上还有一部分店家值得关注——利用C2C创业就业的全职经营者。

    近年来,就业形势严峻,不少人选择利用C2C创业就业,据淘宝数据,淘宝网近5年为社会创造了30多万人的直接就业机会,60多万人间接就业机会。据易趣数据,国内已有超过5000人在易趣网上直接就业,其中三分之一为自己创业的网店老板,网络销售中约3%~5%的超低成本是他们作此职业选择的主要原因。另据正望咨询数据,C2C平台上个人全职经营的京沪穗占8.7%,汉蓉占2.1%。

    邱宝昌认为,工商局将他们等同于传统个体工商户管理,加上可能随之而来的税收,势必会加大这部分人的创业就业难度。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称,国内不少普通创业者,不得不在严格的登记制度和繁琐的审批程序面前望而却步,特别是在北京这样市场比较大的城市,个体户实际经营成本越来越高。

    “C2C平台上业余店家的流失、专业店家做生意的难度加大,直接后果是商品多样性受到限制,商品的价格随之提高。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吕伯望分析,“同时,与C2C业务相关的一些产业,比如物流、制造业、银行业务也会受到影响。”

    吕伯望、曹飞均认为,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关于电子商务管理的相关细则,明细政府的管理权限;区分C2C经营者与传统个体工商户的不同等。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作者:张莹

    邱宝昌建议,国家管理电子商务应分阶段。目前这个阶段应重宣传,让电子商务经营者接受,了解监管的必要性;然后逐步建议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注册,并公示宣传这些登记了的经营者,向用户重点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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