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 > 记者个人主页 > 潘海平 > 农村故事

 

新闻背景:题:能这样“活”田吗?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土地流转纠纷调查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24日电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陈芳 潘海平) 近日记者赴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就当地一些农民反映的地方政府为兴建农业示范园区强行“反租倒包”千余亩承包地,并动用公、检、法人员推毁农民庄稼的问题进行调查。

  村民:“还我土地,还我命根子”

  丽水市地处浙西南山区,是浙江省经济欠发达地区。12月4日,记者来到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白口村和下圳村所在碧湖平原,一块赫然写着“丽水市石牛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的大牌子映入眼帘。马路两侧,一边是郁郁葱葱、一望无际的柑橘林,另一边是1000多亩刚被推过的土地,空空荡荡。推土机的道道履痕仍清晰可见,一畦畦豇豆、西瓜、毛豆被毁后留下的枯枝败叶,四处散落。

  记者在地头察看时,附近村民陆续赶来。村民们七嘴八舌地说起了不久前在这片地里发生的一幕。

  白口村的生产队长胡君兰说:“今年春夏时候,村里说要搞‘反租倒包’,凡是划到‘红线’里的承包地都得租出去。消息刚传来,村里就开了一次生产队长和党员参加的会,会上大家一致反对把土地包出去。后来,镇干部到村民家里做‘工作’,还是有近一半户不同意。想不到的是,10月13日上午9点来钟,区、镇、村干部和全市各地调集来的公、检、法部门300来人排成长队,拉起警戒带,让两台大铲车开进地里铲庄稼。当时村民们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有的人冲进去要保护自己的庄稼,不是被推倒在地就是被拎到警车里关起来,耳边听到的尽是村民的哭诉声和哀求声。那天干部们是动真格的了,要不怎么连救护车都开来了呢。”

  70来岁的白口村民饶金桥站在田里,拿着已经干枯了的西瓜藤悲愤无比:“我家在‘红线’内的地有4亩5分。今年跟平湖市(浙江省著名的西瓜之乡)西瓜、豆类研究所合作,在这块地里培育优质西瓜种子,光投资地膜、肥料每亩就花去300多元。9月1日播的种,本来到11月底就可以出种鉴定了。可推土机却开到了这块地里,家里人都跪在地上苦求‘宽限’几天,干部们却硬梆梆地说:‘没有用,今天这地就是要铲掉!’”

  80岁的村民金彩兰颤颤巍巍:“当时我地里的毛豆已经长了一尺来高,一年两季2000元的收成是有的,现在全都泡汤了,日子还怎么过?我跪下去求干部们别铲地,他们却把我推倒在地上,现在腰还痛。”

  白口村一位叫任寿根的老人说:“当时眼看着地里长得好好的庄稼要给推掉,我急得躺倒在推土机前。几个警察和乡镇干部就把我拎起来,抓手的抓手,抬腿的抬腿,关进了警车。一道被关的村民还有4个。”

  让村民们难过的还不止于此。村民陈建美说:“9月23日,村支部书记叶文松叫我把土地包出去,我不同意,他说:‘你包也得包,不包也得包,要强制执行。再说你的房屋违反规定加了层,我叫上面罚你的款。’我还是没同意签字,后来罚款单下来了,按50元一平方米,要罚我1万多元。”说着她拿出了丽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日期显示是2001年10月23日。”

  又有几个因为不同意租地而没有签字的村民,拿出了同样的罚款单。记者看到,罚款单上无一例外地显示村民因为建房加层被罚款。其中邱欧槐1.04万元、邱爱槐1.1万元、华勇军7270.50元。

  这些村民伤心地说:“咱农民没有了地就等于丢了命根子,城市工人下了岗还有点保障,我们怎么办?干部们毁了苗不但不赔偿,又找茬罚我们的款,再这样下去,难道要我们去讨饭?!”

  干部:“村民们是在无理取闹”

  12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碧湖镇,镇党委书记吕伟成介绍了区和镇党委、政府处理这件事情的经过。

  纠纷起因于丽水市石牛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这个园区是丽水市计委批准的重点农业项目,也是浙江省11个重点建设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之一,总规划2160亩。园区首期开发的1180亩土地,牵涉到碧湖镇白口、下圳、任村和联城镇港口等4个村,早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已被这些村的农户分别承包经营。这块地原来是旱地,地势低,农民因地制宜,在这里种植了成片的柑桔和雷竹。

  近几年柑桔价格持续走低,再加上1999年冬的一场“冻害”,不少柑桔冻伤、冻坏,土地效益发挥有限。去年11月,丽水市、莲都区和有关部门决定对这块土地进行整理。当时莲都区委主要领导在大会上向村民宣布,土地平整完毕后归还给农户,但考虑平整土地已经有较大投入,对柑桔树等附着物就不再另行赔偿。

  土地整理工作于今年春天结束。原本半荒芜的土地经过整理焕然一新,地中间修起了机耕道和水泥浇注的引水渠。按照先前的承诺,这些地应交回给农户耕种,但镇里又决定把这块地包给丽水紧水滩电站、丽水农贸城和市农科所等建农业生态示范园区。

  7月,莲都区、碧湖镇政府、下圳等几个相关村同丽水石牛生态园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意向协议。不少村民强烈反对干部们这样做,白口村村委会主任胡兰德,在政府组织的意向签字仪式上就拒绝签字,后来还是村支书“代签”的。在反复做工作的情况下,8月上旬签订了正式的土地租赁合同。

  吕伟成说:“对不愿租地的农民,政府提出了土地置换对策,但没人响应。到了10月9日,下圳村有61%的农户签了‘反租倒包’协议,白口村只有50%。我们的礼也到了,手续也办了,可就是有部分村民不同意。对这些无理取闹的村民,只有采取强制手段了。”

  对于这些说法,记者在莲都区常务副区长葛学斌处得到了证实。他说:“我们原以为像这样的事情,只要与村两委干部签了协议,其他也就没事了,但现在看来,事情远远没那么简单。由于我们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够,程序有点倒过来,致使有些群众不理解,但这个事的核心问题不是农民不愿意租,也不是嫌租金低,最主要的还是有的村民在赌气、顶牛。”

  当记者问为何要采用强制手段时,葛学斌说:“为了园区业主能及时进场动工,10月13日上午,区委、区政府、乡镇村干部及公、检、法等各有关部门来到现场,划出‘红线’,对不听劝说、影响阻挠园区建设的村民,由公安部门强行带离现场,进行教育,并让他们承认错误,写了保证书。”

  土地流转缘何陷入尴尬

  为什么这样一个在当地政府看来是“造福工程”的土地流转项目,会陷入如此尴尬境地?在莲都区和碧湖镇的一些干部看来,是农民“无理取闹”的结果。然而,记者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专家学者,发现其根本原因是地方政府在运作土地流转时出现了较大的偏差。

  偏差一:不顾“条件”,盲目跟风

  丽水市地处浙西南山区,工商业发展缓慢,当地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很大。以白口、下圳等村为例,这些村在丽水地处平原,是当地自然、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但他们的人均年收入也仅有2400元左右,远低于浙江省的平均水平。

  当地政府却认为,这里搞大规模土地流转的条件已经成熟,既然浙江全省推进土地流转的力度很大,他们也应该有所作为。莲都区政府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园区建设所涉及的几个村二、三产业相对发达,有些农民名为农民,实际早就离开土地外出打工和经商,二、三产业已成为主业。”

  然而,实际情况如何呢?在采访中,记者几乎没看到什么像样的工厂、企业,所谓的“三产”不过是一些农村小店和农闲时少数农民从事农产品运销业。村民们说,他们多半是靠种经济作物维持生活,少数出去打工的人也多是从事收入低、稳定性差的行业。白口村村民陈建美说:“我在家里种地,丈夫常年在外打工,他一年的收入也不过几千元,但小孩子上学一年就要花去1万多元。如果没了种地的收入,真不知怎么活了。”

  莲都区常务副区长葛学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从莲都区的情况看,现在不具备搞大规模土地流转的条件。”

  偏差二:无视农民意愿,流转失去前提

  “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就怕有的干部把中央的好经念歪了,让我们心里不踏实。”这是记者在农村采访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在去年土地平整开始的时候,答应要把土地还给农民。让农民想不到的是,这边土地在平整,那边政府已经打起土地的主意了。记者调查发现,政府所谓的“反租倒包”不过是先“倒包”给业主,再“反租”农民的土地。由于“圈地”在先,没考虑农民是否愿意的问题,导致村民对土地流转的强烈反对。

  不断有农民说被当地政府欺骗,是因为当地政府在正式告知村民土地要被流转之前,早已同开发商签订了把土地租出去的协议,只不过是把一个“既成事实”强加给农民。一份由碧湖镇人民政府于7月17日在下圳、白口、任村三个行政村贴出的关于土地流转、“反租倒包”的“公告”恰好说明了这一点。“公告”内容几乎以没有商量的口吻,向村民宣布了土地已被租赁的事实:

  ——2001年7月13日下圳、白口、任村及联城镇港口村已同丽水市石牛生态园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意向书,并协定在一个月内正式签订协议。

  ——丽水市石牛生态园有限公司已付给下圳、白口、任村三行政村定金合计24万元,其中下圳10万、白口10万、任村4万,具体分配到农户按实际土地面积核算,标准按每亩260元计算。

  ——生态园区的建设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对有意破坏、阻挠园区建设,带头闹事的人员,要严肃处理,一切后果由其承担。

  从这份公告可以看出,农民不仅对土地是否可以被转包没有发言权,而且“反租”与“倒包”的价格及收益分配全都是干部说了算,真是“这地包也得包,不包也得包。”

  偏差三:二轮延包不落实,土地流转无基础。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土地流转必须在落实土地二轮延包的基础上进行。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当地至今都没有给农民落实土地二轮延包,干部称这是考虑移民因素所致。

  由于村民强烈反对并屡次上访,碧湖镇最后决定,对那些坚决不同意签字又确实需要种田的农户给予“土地置换”,即在园区外反租一些其他村民的土地,换给不同意签字的农民种。对于这一点,区、镇干部普遍认为是补救的“良方”,并据此认为,村民实在没有理由可以再“闹”下去。如果这样的调整都无法实现土地流转的话,那么采取强制手段,对付这些“钉子户”是理所当然的了。

  碧湖镇党委书记吕伟成说:“根据省里‘三权分离’、‘稳制活田’的有关精神,我们要想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规模经营,田不‘活’不行。不能因为少数农民不愿意流转,就不搞规模经营。”还有个别干部甚至说:“土地用完之日就是农民致富之时,农民失去了土地这一最后的依赖,他们身上的发展细胞才会被激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农村问题专家认为,正是由于一些地方干部至今对土地家庭承包制的理解和认识存在严重偏差,甚至曲解政策,导致在土地流转的实际操作中,动辄让“稳”字给“活”字让路,没有承包地的稳定,也就没有承包制度的稳定,由此造成了对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侵害,导致流转纠纷愈演愈烈。(完)

 

相关链接
土地流转不能无视农民意愿

 

 
Copyright © 2000-2001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社浙江分社新闻信息中心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通讯社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华网浙江频道主编信箱:zhejiang@xinhuanet.com
webmaster:zhejiang@xinhu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