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领跑"我国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新华网杭州8月31日电(记者 柴骥程)40多年来横亘在我国城乡之间的户口藩篱,有望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而被打破。在浙江省城市和城镇中工作、生活的农民,正逐渐根据新政策变为"城里人"。
浙江宁波近日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对进城镇落户指标的限制,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并且对迁入公民居住和收入的要求更加宽松。"农村人口城市化,外地人口本地化"成为浙江省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以改革著称的浙江省继续在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中"领跑"。
在宁波户籍制度改革的试点奉化市,37岁的河南农民饶现刚成为这项改革最早的受惠者之一。去年年底,他把一家五口人的户口从河南信阳石佛乡夏营村迁到了奉化这个东南沿海经济发达的城市。
奉化市规定,凡在城镇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且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非城镇户口公民,都可自愿申办城镇户口,其直系亲属也享受这一政策。
饶现刚十年前来到奉化市经营油漆装潢生意,多年来尽管他的装束、语言和奉化本地居民没什么两样,但由于户口还在河南农村,他十岁的儿子上小学必须多付3000多元的借读费。如今,他再也不用付这笔钱了。
我国1958年开始采取城乡分割、严格限制农村人口进城的政策。一纸户口带来城乡之间就业、参军、就学等方面的重大差别,成为中国城乡差别最集中的体现。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使越来越多农民离开了土地,城乡人口频繁流动,城乡界限日益模糊,原有的户籍制度已经无法对此进行有效管理,同时,附加于户口之上的福利和权益差别日渐引发城乡矛盾。
新的户籍制度实行近十个月以来,象饶现刚这样从外地农村迁入奉化市城区的就有1000多户。浙江省公安厅提供的统计数字则表明,1998年至2000年间,浙江省各大城市和县级城镇通过迁移增加的人口有124万,其中有80%以上是从外地或本地农村迁入的。
浙江省经济发展迅速,尤其是浙江省的农民收入多年来一直位居全国之首,城市、城镇户口对浙江农民来说已经不是一件太稀罕的东西,这便为浙江率先在全国实行户籍制度改革创造了条件。
从1995年开始,浙江就在全省124个小城镇进行改革试点。目前浙江省县级以下城镇已经完全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政策,除了杭州、温州等个别大中城市以外,其它城市也实行了同样的政策。目前,宁波,湖州、绍兴等城市对申请入户的外来人口的居住和工作条件规定得比较宽松,在一些地区,住在出租房、在城市居民家庭中从事家政服务的外来人员或农村人口也可以在本地入户了。
充分尊重家庭的权利,是浙江省户籍制度改革另一个重要着眼点。浙江的大部分城市实行的户籍制度已经完全为"血缘姻亲"关系打开了"绿色通道"。只要家庭成员中的一方拥有城市户口,他的妻子或者丈夫以及所有孩子,都能不受限制地迁入这个城市。以前,居住在农村里的老人,只有在身边没有其他孩子可以照顾他们的时候,才能投靠城里的孩子一起居住。目前,浙江省已经取消了这条规定,他们认为,每一个孩子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而剥夺这种基本权利和义务。
过去,办理一个从农村迁移到城市的户口,等上一年半载是常有的事。现在,浙江省公安部门对办理的时间作出了明确要求,一般需要在20天之内办理完毕,如果一些向迁移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部门办事拖拉,公安部门可以行使调查权直接认定。这就杜绝了办一个证明需要老百姓到处盖章的现象。同时,办理迁移的部门不准向入户者收取除规定的小额工本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丁金宏教授认为,浙江的户籍制度改革着眼于"血缘和婚姻"等家庭关系,而户籍管理本来就是一种家庭人口登记制度,附加在原有户籍制度上的就业、上学、医疗、物价补贴等福利和权益,将随着这项改革日益体现其公平性。
此间经济学界人士指出,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城乡界限,是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要求,它将有力推动地区间的经济融合,并带来社会结构、文化等方面的深刻变化。浙江的户籍改革正在逐步消除政策制定中的城市中心主义倾向,从而促进城乡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合理有序地竞争。
但专家们同时指出,我国有九亿农民的现实决定了其城市化不能完全照搬西方模式。他们建议,可以放开小城镇,实现自由迁移,而在特大和大城市实行相对迁移控制,优先解决当地发展所需人才和劳动者的户口迁移。
今年十月一日,全国将在小城镇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在小城镇拥有固定住所和合法收入的外来人口均可办理小城镇户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