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成品油走私案历时5年终于结案
  新华社宁波8月14日电(记者柴骥程)日前,宁波海关对"利德"特大成品油走私案的追缴工作已执行完毕。至此,这起案值9000多万元,迄今为止查获的浙江省最大的成品油走私案,历时5年之久终于结案。
  "利德"成品油走私案发生在1995年9月。当时,根据宁波海关提供的线索,浙江海门海关在浙江温岭洛屿岛附近海域当场查获新加坡"普瑞玛"油轮正在进行柴油走私,查获走私柴油5200吨,案值近千万元。
  宁波海关以此为突破口,查获利德石油新加坡有限公司、利德石油百慕大有限公司及其宁波办事处多次利用"来料加工"名义从事成品油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走私大案,总计查获走私成品油柴油37000多吨、石脑油8402吨,案值9000多万元,偷逃关税2205万元。案发后,利德公司在宁波市中心地段留下两幢造了一半的大楼,仓皇出逃。
  1995年底,宁波海关顶住各方压力,终于彻底查清此案,并将此案移交司法机关。经过复杂的司法程序,1997年4月,宁波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利德公司宁波办事处及其首席代表等分别判处罚金和有期徒刑。同年8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被告上诉。
  在刑事判决生效以后,宁波海关根据查获的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对走私者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走私主要单位利德石油新加坡有限公司和利德石油百慕大有限公司,处以追缴走私货物等值价款的处罚,对走私船公司利德新加坡私营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0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但是,在国外分别注册的各个"利德"公司行动一致,均逾期未缴纳罚款又未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采取拖延的"战术"。宁波海关针对这种情况,对处罚决定以及行政复议只能采取一次次公告送达的办法,而每次公告送达的法律有效期为6个月,于是,对利德公司的处罚执行一拖再拖。
  直至去年3月,在走完所有的法律程序后,宁波中院首先对走私船公司采取强制执行,将走私运输工具"普瑞玛"轮拍卖抵缴罚款。今年5月,有关部门又对利德公司所属的华宁大厦进行拍卖,位于宁波市中心的华宁大厦共拍卖所得7000多万元。至此,"利德"成品油走私案历时5年,终于划上了句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