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长兴县已建成12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8.8万吨,其中负荷率在60%以上、已投入正常运行的有5家。今年1至9月,建成污水管网79公里,总投入1.5亿元,其中城区建成27.7公里,乡镇建成51.3公里。
在开展污水处理工作中,长兴县成立机构、落实责任、编制规划、筹集资金,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解决了污水处理工作中建设用地、产业化、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加大扶持力度,已累计争取国债专项资金及省补助资金2.2亿多元。同时,县财政还积极发挥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了对污水处理的投入,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将经济激励与行政督查结合起来,推动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按照市场规则,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由政府“大包大揽”向产业化方向转变,积极采取BOT(建设-运营-转让)、TOT(转让-运营-转让)、BO(建设-运营)等多种模式落实项目业主。夹浦镇在管道工程建设中采用了“接管企业筹、政府补、公司投”三方筹资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并成立了义务巡查队伍,建立了管网维修基金,制定了镇、村、户三级管理制度,保障了污水管网的正常运行。
相关部门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环保局定期指导检查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装置的运行工作;建设局专门成立了污水处理厂区、管网建设的督办科室,加强对纳管工业废水的准入监管,明确了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确保污水处理厂健康有效运行。(常 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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