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近日,县质监局要求全县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对食品原辅料、添加剂实行登记报告。
根据要求,业主不仅要如实上报生产加工食品所用到的所有原辅材料、添加剂,而且要郑重作出承诺:所有食品原辅料、添加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定,保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回收食品原料和影响最终食品质量安全的劣质材料生产加工食品。
监管人员按照“一企一档案”的要求,对企业登记上报的材料进行分类归档,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企业使用的食品原辅料、添加剂与登记报告不符,将立即对其进行核查,并要求企业作出说明,属于违法使用的依法予以查处。
据了解,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往往是由于企业违规使用食品原辅料、添加剂所致。实行食品原辅料、添加剂登记报告,不仅便于监管部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也有利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作者:陈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