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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宣传到位。结合省局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重新调整,高度重视前期解释和宣传工作,对于首次纳入征收范围的企业,将税收政策及如何计算缴纳两税宣传到户。
二是调查核实到位。认真开展征收范围内所有企业房产、土地面积的调查核实工作,要求纳税人提供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填写《桐庐县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登记表》及《建筑营业税调查表》。同时,调查人员必须核实纳税人的计税依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三是后续管理到位。对纳入征收范围内的企业建立跟踪档案,随时掌握纳税人房产税与城镇土使用税计税依据的变化,同时建立房产税与城镇土使用税纳税人的手工信息帐本与电子征管台帐,使管理工作更到位。
四是长效征管机制到位。每年房产税、城镇土使用税征期结束后对辖区内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抽查,重点检查企业新建厂房与新增土地是否及时申报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确保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政策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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