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11日电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会议上,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几年来,县法院十分重视思想宣传工作,成立了由法院院长寿国光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法院全体工作人员中开展了“三讲”、“双思”、“争做人民满意好法官”等活动,提高了法官综合素质和水平。县法院还采用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法制宣传,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绍兴县报/江浙 张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