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11日电 绍兴县拆迁政策又将有新的变化。9月24日,县政府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就即将出台的《绍兴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和《绍兴县城市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意见(草案)》征询他们的意见。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章永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林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与旧的政策相比,新政策将在产权调换、临时安置、损失补偿、评估方式等方面作出重大调整。 座谈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认为,新政策符合当前依法治国方略,符合市场经济运作规律,且更加注重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他们还联系我县城中村改造等实际,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调整后的新拆迁政策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绍兴县报)